【协会通知】广东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外购药品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外购药物管理推进医药购销领域行风建设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482 号) 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外购药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药政函〔2021〕12 号)文件精神及指导意见,由我协会医院药事质量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牵头,联合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共同研讨形成的《医疗机构外购药品管理指导意见》,已于2021年12月29日印发;并由省卫生健康委转发至各地市卫健局(委)、各医疗机构参照执行。